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离婚协议:双方需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起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意愿和约定,包括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财产的分割方式等内容。
提交申请: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为双方提供了一个缓冲期,让他们有机会重新考虑离婚的决定。
审查和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在整个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冷静期的设置是为了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因此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撤回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