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能办离婚手续吗,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结婚证丢失后,可以办理离婚的流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只丢失了一本结婚证:
- 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声明,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另一本结婚证作为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
- 当事人需要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这些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此外,还可以选择补办结婚证后再办理离婚登记。具体步骤如下:
- 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 补领结婚证时,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并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 补领成功后,携带补办的结婚证和其他必要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综上所述,结婚证丢失后,可以通过书面声明和提供另一本结婚证或档案复印件来办理离婚,或者先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登记。
结婚证丢失后补办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是什么?
结婚证丢失后补办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1、预约或现场办理:首先,可以通过网上预约或者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
2、携带材料:
- 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 结婚证丢失证明。
- 双方的免冠合影照片(通常需要3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照)。
3、填写申请表:当事人需要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4、审查档案:婚姻登记员会查验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审查档案信息是否与身份信息一致。
5、领取新证:如果档案信息一致且无误,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新的结婚证,新证的登记日期与原结婚证相同,只是在备注栏里增加一条补办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结婚登记已经超过十年,可能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并复印后再带上。
在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会拒绝接受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的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在以下情况下会拒绝接受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的申请:
1、当事人没有做出真实的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即存在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具备对此民事法律行为审查的能力和权力,因此不会受理补领申请。
2、如果原婚姻档案不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例如不在上海市民政局或上海市民政局对当事人现婚姻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也可能拒绝接受补领申请。
补领结婚证的费用是多少?
补领结婚证的费用存在不同的说法。部分证据指出补领结婚证需要支付9元工本费,但也有证据表明全国各地各省市区陆续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补领结婚证是免费的。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丢失结婚证后如何办理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丢失了结婚证,那么办理离婚的流程会比较复杂。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1、查找结婚登记档案:首先,可以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会出具查档证明。
2、补办结婚证:如果确实需要离婚,可以选择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3、书面声明遗失:如果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这些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4、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不能协商成功,则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
5、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在起诉过程中,需要提供我搜索到的资料和材料,包括查档证明和补办的结婚证(如果有的话)。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且另一方丢失了结婚证,可以通过查找结婚登记档案、补办结婚证、书面声明遗失等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失后办理离婚的时间周期是多久?
结婚证丢失后办理离婚的时间周期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个人配合程度。通常情况下,如果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选择补办结婚证,然后再进行离婚程序。补办结婚证的具体流程包括准备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前往当地民政局进行申请,一般需要7天工作日左右。
在补办结婚证后,双方可以携带补发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离婚协议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需要经过法定的冷静期(通常为30天),在此期间,双方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